賣家要知道的歐盟電池法規:註冊、標示和 2027 年的幾個節點
歐盟電池法規(Regulation (EU) 2023/1542)取代了原本的電池指令,用一套規則直接適用於歐盟所有國家。它的義務從 2024 年到 2030 年代分批生效。對大多數賣家來說,現在要管三件事,2027 年還會再來兩件。
誰是生產者
在某個國家,第一個把電池投放到當地市場的企業就是這顆電池的生產者,裝在電器裡的、裝在輕型交通工具和其他產品裡的電池都算。設在別國、透過遠距銷售直接賣給終端用戶的賣家,在它銷售的每個國家都算生產者。
1. 在每個國家註冊(2025 年 8 月 18 日起)
生產者要在每個歐盟國家的生產者註冊系統裡註冊,註冊完才能在當地首次銷售電池。設在別國、做遠距銷售的賣家,必須在每個銷售國以書面委託指定一位生產者延伸責任授權代表。德國的註冊系統由 stiftung ear 管理。
註冊之後還有回收和出資義務(通常透過加入生產者責任組織來履行),並要定期申報數量。電商平台會要你的註冊號碼。
2. 在電池上印分類回收標誌(2025 年 8 月 18 日起)
所有電池都要印打叉的附輪垃圾桶分類回收標誌。電池裡的鎘或鉛超過門檻的,在垃圾桶下方加印化學符號 Cd 或 Pb。電池太小的,可以把標誌印在包裝上。
3. CE 標誌和技術文件
受法規管轄的電池需要做符合性評鑑、出具歐盟符合性聲明並加貼 CE 標誌。技術文件要保存好,隨時能交給主管機關。
2027 年要來的
- **QR Code(2027 年 2 月 18 日):**每顆電池都要印 QR Code,連結到這顆電池的資訊。
- **可攜式電池可拆卸(2027 年 2 月 18 日):**裝可攜式電池的產品,設計上要讓終端用戶自己能拆下和更換電池,例外很少。
- **電池護照(2027 年 2 月 18 日):**輕型交通工具電池、電動車電池和 2 kWh 以上工業電池的數位檔案。
- **盡職調查(2027 年 8 月 18 日):**規模較大的企業要查核電池原物料的供應鏈。這個日期原定 2025 年,被 Regulation (EU) 2025/1561 延後了。
詳細的標示要求(容量、化學成分等資訊)從 2026 年 8 月 18 日,或歐盟執委會通過標示規格後 18 個月開始適用,以較晚者為準。印新包裝之前先查一下最新進度。
清單
- 列出你銷售的國家,以及每一款有電池的產品。
- 在每個國家註冊為電池生產者;從境外銷售的,指定授權代表。
- 加入回收體系,申報數量。
- 在電池上印打叉的垃圾桶標誌(需要時加 Cd / Pb)。
- 2027 年 2 月之前規劃好 QR Code 和用戶可更換電池。
跑一遍免費合規檢查,看看你的產品還要符合哪些規則;要在好幾個國家註冊,可以找服務商。
常見問題
電池裝在我的產品裡面,也適用嗎?
適用。裝在電器、車輛和其他產品裡的電池都在範圍內。你賣有電池的設備,通常也就是這顆電池的生產者。
行動電源需要電池護照嗎?
不需要。電池護照只針對輕型交通工具電池(電動自行車、電動滑板車)、電動車電池和 2 kWh 以上的工業電池。可攜式電池需要的是 QR Code 和標示。
來源
- Regulation (EU) 2023/1542 concerning batteries and waste batteries
- Regulation (EU) 2025/1561 postponing battery due diligence obligations
- stiftung ear (Germany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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